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1日 发布部门:教务处 字体大小:

各学院:

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根据《广州理工学院教材管理办法》(广州理工〔2021〕201 号)和《广州理工学院境外教材选用实施细则》(广州理工〔2021〕2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2023年12月11日~12月15日(第15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二、教材选用及征订要求

(一)已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所对应的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具体教材名称详见《全部已出版马工程教材信息表》(附件1)。

(二)教材征订以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开课通知单为依据,各教学单位认真审核开课计划与教材征订的对应关系。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本院审核广州理工学院教材征订表(附件2),并进行公示。

(三)各专业开设课程所用教材必须征求课程承担单位任课教师、系(部)主任和主管教学副院长的意见,并由任课教师(或课程负责人)根据所任教课程选订。

(四)对于跨教学单位所开设的课程,由开课学院教学秘书征求任课教师教材选用意见,报开课系(部)主任和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开课单位间提前做好沟通工作。

(五)对延续性课程,各教学单位应认真把关,不得出现重复订购教材的事件发生。

(六)如教材在征订过程中出现改版或不再出版的情况,任课教师应重选教材。

(七)选用境外原版教材必须按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程序报批,未经选用程序报批及审核的境外原版教材,不得擅自订购、发放和提供给学生使用。

(八)为加强对选用教材质量的监督,各学院(部)应填写《广州理工学院教材选用情况汇总及征订审批表》(附件3)。

三、材料报送

为保证学生教材按时保质发放,请各学院(部)于2023年12月15日(第15周星期五)下午17时前将相应附件2和3的纸质版(均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联系人:但仁刚

电 话:020-87478434

办公室:行政楼215室    

邮 箱:469192820@qq.com

 

 

广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