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教材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进教材建设高质量发展,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进课程教材,打造培根铸魂、启智增慧的系列优秀教材,切实提升学校本科教材建设水平,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教材工作的部署,按照广州理工学院《教材管理办法》(广州理工〔2021〕201号)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建设“十四五”规划教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秉承“学用心志,行知诚明”校训精神,坚定不移走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的应用型人才培养道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整体谋划,注重资源整合,提高教材质量,打造精品教材,提升学校教材建设水平,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落实立德树人
规划教材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体现党和国家意志,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注重学科专业与课程思政的深度融合,以正确的价值观为引领,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修养、高尚道德情操的培养,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遵循教育规律,精心锤炼精品
坚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能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鼓励对优秀教材不断修订完善,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及创新潜能,注重教材内容在传授知识的同时,传授获取知识和创造知识的方法。
(三)明确个体责任,确保教材质量
为保证教材编写和出版质量,教材的主编须具备较高学术水平,讲授本门课程两届以上,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对书稿的质量负全面责任。
三、认定原则
各单位不限制申报推荐数量,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认定40本“十四五”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对于获批立项建设的“十四五”规划教材,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
四、评审程序
(一)学院推荐。2023年11月24日前,各单位完成“十四五”规划教材初审工作,确定推荐教材,报送至教务处。
(二)审核立项。2023 年12月1日前,教务处完成材料复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公示和正式立项。
五、教材主编和编写人员要求
(一)为保证教材质量,每门教材原则上由不少于3人的教材编写团队进行编写,教材编写团队须确定1名教师担任教材主编,教材主编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十四五”规划教材实行主编负责制,教材主编和编写人员必须符合广州理工学院《教材管理办法》(广州理工〔2021〕201 号)。
(三)教材编写人员实行党组织审核制。我校教材编写人员经所在教学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后,由单位统一向学校提交各申报教材主编和编写人员的政审意见(详见附件1),报学校教务处复审;编写成员中有校外单位专家的,需由其所在单位审核向我校提供政审意见,其政审意见由教材主编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详见附件2);教材编写团队填写《“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申报书》(详见附件3),并交至教材主编所在单位;各单位对申报书审核后填写《“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4)。
六、教材编写要求
(一)“十四五”规划教材编写应严格遵守广州理工学院《教材管理办法》(广州理工〔2021〕201 号)有关编写规定。
(二)立项建设的“十四五”规划教材,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编写修订和出版工作。立项建设教材坚持凡编必审、凡出必审,请各单位和教材负责人,统筹时间安排,梳理编写进度,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编写出版工作。编写过程中的中期检查和其他环节具体安排,按照学校另行通知执行。
七、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3年11月24日前提交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加盖教材主编所在单位公章)至行政楼215室李思淇老师处,电子材料统一命名为“xx学院/单位+‘十四五’规划教材”发送至李思淇老师企业微信或邮箱1452099972@qq.com。
教务处
2023年11月14日
广州理工学院 教务处
地址:广州校区行政楼215 电话:39728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