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3年新生教材的选用、征订工作,保证教材及时供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及征订要求
(一)教材选用的标准、范围、征订要求按我校《教材管理办法》《境外教材选用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凡开设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相应的课程,必须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马工程”教材目录见附件1)。
(二)教材征订以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开课通知单为依据,不能跨学期征订。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审核开课计划与教材征订的对应关系,避免错订、漏订和多订。
(三)各专业开设课程所用教材必须征求课程承担单位任课教师、系(部、教研室)主任和主管教学副院长的意见,并由任课教师(或课程负责人)根据课程实际情况、教学大纲及相关教材信息,提出拟选用的教材。
(四)对于跨教学单位所开设的课程,由开课学院教学秘书征求任课教师教材选用意见,并报开课系(部、教研室)主任和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开课所涉及的教学单位之间应做好沟通工作,以免造成教材错订、漏订、多订。
(五)开课学院教材工作分委员会对各门课程拟选用教材情况进行认真审核论证,形成书面意见报告。选用结果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务处复核,教务处复审无误后报送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核。只有审核通过的课程教材选用数据信息方可用于教材征订。
(六)原则上同一课程平台编码的课程,须选用同一种教材。对于延续性课程,各教学单位应认真把关,不得发生重复订购教材的情况。
(七)如教材在征订过程中出现改版或不再出版等情况,由开课学院及时根据需要对课程拟用教材进行调整或重新审定。
(八)加强选用教材与课堂教学的紧密联系,杜绝发生授课教师课堂教学内容与教材不符,以及上课不使用教材的情况。
二、时间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本院审核教材征订表(附件2),并进行公示,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附件:
1.马工程教材目录表(截止2023年3月)
2.教材征订表
广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3年7月11日
广州理工学院 教务处
地址:广州校区行政楼215 电话:39728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