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理工学院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3日 发布部门:教务处 字体大小:

各学院:

为加强考试管理,规范和保障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以良好的考风促进学风建设,学校期末考试实行校、院两级巡考。校级巡考由校领导、职能部门、各学院书记和院长组成,院级巡考由各学院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巡考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4年1月2日-1月10日

二、巡考安排(详见附件1)

三、巡考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巡考工作,提醒监考教师按时参加监考工作。

2.巡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需对监考教师到位、监考情况、学生到位、考试情况进行巡查,并对考场中出现的特殊状况进行及时处理。

3.各巡考工作人员须认真填写期末考试巡考记录表(附件3)。

4.各教学单位须上交考试总结报告,汇报本单位考试具体情况,白云校区请于考试结束(第19周周三)18: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ingerkola@163.com,纸质版统一交到白云校区行政楼215室;惠州校区请于所有考试结束(第19周周三)18: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105716481@qq.com,纸质版统一交到惠州校区行政楼211室。

四、巡考时间和巡考人员集合地点

1.考试时间段:

第一场:8:00-10:00;

第二场:10:30-12:30;

第三场:14:00-16:00;

第四场:16:30-18:30;

第五场:19:00-21:00。

2.巡考集中时间:上午7:50、10:20,下午13:50、16:20、18:50

3.巡考集中地点:各巡考楼栋一楼正门

五、期末课程考核编排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已编排汇总,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期末考试安排表(见附件2)做好期末考试组织工作。


 教务处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