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考试管理,规范和保障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以良好的考风促进学风建设,学校期末考试实行校、院两级巡考。校级巡考由校领导、职能部门、各学院书记和院长组成,院级巡考由各学院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巡考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4年1月2日-1月10日
二、巡考安排(详见附件1)
三、巡考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巡考工作,提醒监考教师按时参加监考工作。
2.巡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需对监考教师到位、监考情况、学生到位、考试情况进行巡查,并对考场中出现的特殊状况进行及时处理。
3.各巡考工作人员须认真填写期末考试巡考记录表(附件3)。
4.各教学单位须上交考试总结报告,汇报本单位考试具体情况,白云校区请于考试结束(第19周周三)18: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ingerkola@163.com,纸质版统一交到白云校区行政楼215室;惠州校区请于所有考试结束(第19周周三)18: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2105716481@qq.com,纸质版统一交到惠州校区行政楼211室。
四、巡考时间和巡考人员集合地点
1.考试时间段:
第一场:8:00-10:00;
第二场:10:30-12:30;
第三场:14:00-16:00;
第四场:16:30-18:30;
第五场:19:00-21:00。
2.巡考集中时间:上午7:50、10:20,下午13:50、16:20、18:50
3.巡考集中地点:各巡考楼栋一楼正门
五、期末课程考核编排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已编排汇总,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期末考试安排表(见附件2)做好期末考试组织工作。
教务处
2024年1月2日
广州理工学院 教务处
地址:广州校区行政楼215 电话:39728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