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30日 发布部门:教务处 字体大小:

各学院:

根据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保证期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学校于第1周至第3周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各学院根据新学期工作安排,认真开展教学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规范教学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期初教学检查时间为第1~3周(9月4日~9月22日)。其中第1周为学校领导巡查和各二级学院自查阶段,第2周为学校抽查阶段,第3周为各二级学院总结、整改阶段。学校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式

期初教学检查采取个人自查、学院组织检查、学校抽查等形式。

三、检查内容

(一)教学工作准备情况

1.教学资料。检查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课件、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表等是否齐全、规范,是否符合学校要求。检查教学内容是否符合专业基本规范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二级学院完成检查后填写《期初教学准备情况表》(附件1)。

2.教研活动。检查教研活动计划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学院要对各系部或教学团队的教研活动计划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掌握教研活动学期初开展情况,并引导各系部或教学团队认真开展教学研究,确保教研活动效果。

3.超星平台使用情况检查。检查本学期教师使用超星平 台开展教学的情况。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平台建课情况 (含课程资源建设数据)、教务系统同步课程的激活情况、教学互动开展情况、教学过程监控情况、平台使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二)教学秩序

检查课堂教学的规范性,教学环节、教学开展情况是否合理等;检查教师课堂教学态度、教学效果、教学方法运用情况等。重点检查师生出勤情况,是否出现迟到早退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尤其对新进教师、外聘教师以及以往评教排名靠后的教师进行重点检查。

(二)对于学校抽查的教学资料,各二级学院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送至检查现场。无故不提交者,按该项工作未完成处理。

(三)检查结束后,各二级学院需召开总结会议,通报期初教学检查结果,完成《期初教学检查问题反馈表》(附件3),对教学检查中出现的教学问题,应组织专题研讨会提出整改方案,并切实追踪和改进。

五、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11日(第2周星期一)前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方案报送至教务处,于9月18日(第3周星期一)前将相关期初检查附件材料报送至教务处,于9月22日(第3周星期五)前将期初教学检查问题反馈表和总结报告报送至教务处。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须由教学副院长签字确认并加盖院章,报送至行政楼215教务处何老师处,电子版材料请发邮箱1369924759@qq.com

 

 

教务处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