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理工学院教务处关于申报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0日 发布部门:教务处 来源: 教务处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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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公共选修课课程管理规定》(广州理工〔2021〕287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启动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公共选修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要求

(一)课程要求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课堂教学中有机融入育人元素,加强课程思政建设。

2.公共选修课程的开设应尽量满足以下要求:

(1)面向全校各专业学生开设。

(2)加强人文素质、科学素质以及创新能力的提升。

(3)强调思维训练和方法论学习。

(4)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

(5)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了解最新的研究成果、发展趋势和新信息。

3.为深化教育改革,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鼓励教师开设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类、“四史”类、生态文明教育类及传染病防治类课程。

4.根据公共选修课的性质要求,所有申报的公共选修课原则上是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申报公共选修课的教师不得强行规定选课对象,但可以提出修读建议。

5.公共选修课分续开课和新开课两部分进行申报。原则上公共选修课须按学校《合格课程认定与管理规定》(广州理工〔2021〕236号)做好课程建设工作,开设两个学期后未达到合格课程标准的后续不得再开课。

(二)教师资格要求

公共选修课负责人须具备学校规定的授课教师资格。

(三)开课数量及人数要求

1.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以课程负责人身份限开1门公共选修课。

2.一位主讲教师的同一门公共选修课开课的班级数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

3.公共选修课开课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50人。

(四)教材要求

鼓励公共选修课教师使用正式出版且符合我校《教材管理办法》(广州理工〔2021〕201号)规定的教材,如无成熟教材,也可指定参考书目、使用自编教材或讲义。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开课的教师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见附件1-3),以教学执行计划为依据,慎重填写各项开课要求(课程适用专业年级、教室要求、开设班级数等)提交至课程所在学院汇总。新开课程同步提交2周教案,非新开课程同步提交整学期教案。

(二)课程所在学院根据开课教师提交的申请对其授课资格、教学大纲等进行审核,对初审通过的课程填写《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统计表》(附件4),于6月5日17:00前提交至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广州理工学院开设通识选修课申请表

2.广州理工学院课程大纲(教务系统模板)

3.广州理工学院课程教学大纲

4.2023-2024学年第1学期通识选修课申报统计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