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公共选修课课程管理规定》(广州理工〔2021〕287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启动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公共选修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要求
(一)课程要求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课堂教学中有机融入育人元素,加强课程思政建设。
2.公共选修课程的开设应尽量满足以下要求:
(1)加强人文素质、科学素质以及创新能力的提升。
(2)强调思维训练和方法论学习。
(3)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
(4)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了解最新的研究成果、发展趋势和新信息。
3.为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法制观念和创新创业精神,鼓励教师开设有关生态文明类、法制类和创新创业类课程。
4.根据公共选修课的性质要求,所有申报的公共选修课原则上是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申报公共选修课的教师不得强行规定选课对象,但可以提出修读建议。
5.公共选修课分续开课程和新开课程两部分进行申报,凡继开课程必须同时附送电子教案1份。
6.所有公共选修课须按学校《合格课程认定与管理规定》做好课程建设工作并接受学校验收,开设一学期后未达到合格课程标准的后续不得再开课。
(二)教师资格要求
公共选修课负责人须具备学校规定的授课教师资格。
(三)开课数量及人数要求
1.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以课程负责人身份限开1门公共选修课。
2.一位主讲教师的同一门公共选修课开课的班级数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
3.公共选修课开课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50人。
(四)教材要求
鼓励公共选修课教师使用正式出版且符合我校《教材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教材,如无成熟教材,也可指定参考书目、使用自编教材或讲义。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开课的教师按要求填写《广州理工学院开设通识选修课申请表》(附件1)和《广州理工学院课程大纲(教务系统模板)》(附件2),新开课的课程还需填写《广州理工学院课程教学大纲》(附件3)。以教学执行计划为依据,慎重填写各项开课要求(课程适用专业年级、教室要求、开设班级数等),提交至课程所在学院汇总。
(二)课程所在学院根据开课教师提交的申请对其授课资格、教学大纲等进行审核,对初审通过的课程填写《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统计表》(附件4),于12月9日17:00前提交至教务处(电子版发指定邮箱:469192820@qq.com,纸质材料由主管院长签字、盖章),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广州理工学院开设通识选修课申请表
2.广州理工学院课程大纲(教务系统模板)
3.广州理工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新开课教师填写)
4.2022-2023学年第2学期通识选修课申报统计表
教务处
2022年11月22日
广州理工学院 教务处
地址:广州校区行政楼215 电话:39728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