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相关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7日 发布部门:教务处 来源: 教务处 字体大小: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学校2022-2023学年校历及教学工作计划,现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准备工作

1.教师本人(包括理论课教师和实验课教师)登录教务系统,核对、完善个人性别、民族、政治、教研室等信息,便于教学状态数据统计、期末教学质量评价及其他相关教学安排等工作,此工作于6月6日前完成(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下学期课程开课前,各学院须明确学生是否需要分方向。如需分方向,须在教务系统分好方向后方可开课,否则将影响教学班实际人数。

(二)核对教学执行计划

1.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教学计划,各专业班级制订的开课计划须包含该班下学期相应人才培养方案应开设的全部课程。如在实施过程中因客观困难确需调整课程安排的,须于5月31日前由系主任在OA系统提交《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经所在学院、教务处和分管校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2.各开课部门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对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教学执行计划进行核对。核对的内容包括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总学时(理论+实验(训))、周学时(理论+实验)、课程性质、课程类别、修读方式、考核方式等,各开课部门须安排专人对下学期教学执行计划进行反复校对,严防漏课、错课,特别关注因各种原因调整了内容的教学计划。

3.各学院在教务系统完成以上数据全部审核后,由教学秘书统一在教务系统开课,并打印完整的教学计划表,经系主任、分管教学院领导审批签字后,于6月1日17时前报教务处复审。

4.各学院根据教学计划表安排课程设计(停课实训)时间,并由教学秘书将时间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中的班级教学进程,于6月2日17时前报送教务处审核。

(三)教材选用计划报送

各教学单位根据核定的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拟定教材选用计划,并按《广州理工学院教材管理办法》(广州理工〔2021〕201号)及《广州理工学院境外教材选用实施细则》(广州理工〔2021〕235号)文件要求,组织专家召开教材选用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审定,并将审核通过的《教材使用计划表》(附件2)及学院专家组审核报告一并于6月10日17时前报送教务处但仁刚老师汇总。教务处复审无误后,统一报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及学校党委审批通过,再报教材供应商订购。

(四)落实教学任务及课表编排(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原则上,周四下午为教职工集中学习时间,不安排校内教师教学任务;第11周为三全育人素质教育周,第18-19周为考试周,原则上全校人员不排课;为促进毕业班学生毕业实习、就业等工作,2019级学生第9周结束课程并进行随堂考核,第10周统一安排期末考试;第12-19周星期二进行毕业班学生在校期间最后一次课程重补修工作(含重补修期末考核)。原则上2022-2023学年第2学期不再组织毕业班重补修工作。

(五)公选课申报

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公共选修课分线上、线下两大类,其中线上课程通过超星平台、粤港澳大湾区课程平台等提供优质课程资源。线下课程由我校教师申报后择优开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一)教师个人信息是统计教学状态数据、做好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基础,是教学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务系统个人信息的完善工作,各学院要组织专人逐一核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

(二)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着力提高教学质量的原则,按照工作日程安排,认真完成下学期教学安排工作。


附件:

1.教师完善个人信息操作流程

2.教材使用计划表


教务处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