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音乐学专业学生魏琪,女,生源地为广州市,高考成绩462分。该生由于身体原因影响学业,申请转学至广州理工学院音乐表演专业学习。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精神,根据《广州理工学院转学工作实施细则》(广州理工〔2025〕138号)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音乐舞蹈学院初审,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联合复审,魏琪提供的转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教育部令第41号令:“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的规定及我校规定的转学条件。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魏琪的转学申请,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6年5月26日起至2026年6月1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教务处、学生处或监察室反映。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并提供事实材料。
受理部门:
教务处:但老师,行政楼103室,电话 020-39728945
学生处:伍老师,行政楼102室,电话 020-39729731
监察处:邓老师,行政楼818室,电话 020-39728687
广州理工学院
2026年5月26日
广州理工学院 教务处 地址:广州校区行政楼103
电话:39728945 邮箱:jwc@gzi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