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张梦婷同学学士学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4日 发布部门:教务处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广州理工〔2021〕292号)等文件精神,经各二级学院审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往届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现对张梦婷同学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7月4日-7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  监察室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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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