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2日 发布部门:教务处 来源: 教务处 字体大小: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我校《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学分制实施办法》《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现将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转专业实施对象

2022级、2021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如专升本、三二分段、辅修学位等不能申请转到统招专业;

(二)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不正常的;

(三)录取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只能在所在艺术大类内转专业。

二、报名工作及审批程序

(一)学生申请

11月25日(星期五)~11月30日(星期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转专业审批表》(附件1),分别找所在学院和拟转入学院领导签署意见,然后交给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后续需要签名的地方由教务处汇总后统一签署。

(二)学院初审

教学秘书将《2022-2023学年第1学期转专业学生登记表》(附件2)(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后,于12月1日(星期四)17时之前交给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任何转专业要求。

(三)教务处复审

12月1日(星期四)~12月2日(星期五),教务处复审转专业申请材料。

(四)学校审批

12月5日(星期一)~12月9日(星期五)由学校教学指导与人才培养专门委员会委员线上审批转专业申请资料。

(五)学校公示

12月12日(星期一)~12月16日(星期五),全校公示拟通过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者在下学期期初可到新专业学习;公示有异议者,教务处负责组织对其转专业申请进行复议。

(六)教务处提交转专业信息

下学期开学初,教务处在学校教务系统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交转专业学生信息。

三、工作说明

(一)请用正楷字填写相关表格,不能擅自更改表格格式;学院、专业、班级、学号等信息必须填写完整信息,不能简写。

(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按时完成相应阶段任务。

(三)学生应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转专业前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征求监护人的意见,并对转入新专业后可能面临的学习压力有充分认识,一旦转专业成功,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学生须及时关注学校和学院相关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没有参加转专业各环节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学生转专业申请获得批准前,应按照原所在年级专业要求参加相应活动,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以拟转入年级专业身份参加教学等活动。

(五)根据《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文件第八条规定: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转专业,如转入专业的学费与原专业不一致的,学校自转入学期起按转入专业的专业学费标准计收专业学费,差额实行多退少补。同时,学生还须按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学分,并缴纳相应的学分学费,转入前已合格修完的课程,符合免修规定的可申请免修,不再缴纳学分学费。学生已修完课程的学分学费不予退回。

(六)转专业后应补修的课程,由学生到教务处申请安排完成相应课程的修读工作。


附件:

1.转专业审批表

2.2022-2023学年第1学期转专业学生登记表

3.学籍管理办法(修订)

4.学分制实施办法

5.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6.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广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