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天院〔2016〕240号)等文件精神,经各二级学院审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对符合条件的25名往届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现对彭子奇等25名同学获得学士学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6月2日-6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学校受理部门:
1、纪委办公室(行政楼-818)
联系电话:87477259
2、教务处办公室(行政楼-215)
联系电话:87478434 、87477670
广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1年6月2日
广州理工学院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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