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和学士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0日 来源: 教务处 字体大小:

各二级学院、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认真做好学院2015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和毕业生毕业证书、学士学位申报及授予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

(一)审核依据

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广师天院[2009]97号);

2.《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学历学位证书发放及管理办法》(广师天院[2009]98号)。

(二)审核要求

毕业审核须提交以下材料:1.各二级学院在预审基础上,填报《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二○一五届学生毕业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填写要求见附件6);

2.清理学生学籍成绩并进行归档,一份存学生档案,一份报教科部存档;

3.各二级学院填报并提交因学业问题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名单《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二○一五届因学业问题不予毕业学生汇总表》(见附件2)。由教科部审核、学院审定。

二、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核

审核依据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学士学位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天院[2012]70号)及《关于印发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学士学位条例实施细则补充说明的通知》(天院[2014]91号)。学院审核通过后,对我院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

(一)申报范围

学院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2015年申请学士学位者必须达到《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学士学位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天院[2012]70号)及《关于印发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学士学位条例实施细则补充说明的通知》(天院[2014]91号)之要求。

(三)审核要求

毕业审核须提交以下材料:

1. 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好《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授予 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3)上交到所在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填写好该表中政治思想主要表现和操行评定(填写要求:优秀、良好、较好、合格、不合格)两项内容后,各二级学院存档。

2.各二级学院在预审基础上向教科部填报《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二○一五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4)。

3.对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各二级学院填报《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二○一五届不予授予学士学位学生汇总表》(见附件5)。由教科部审核、学院审定。

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毕业生毕业资格、本科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核时间: 5月20日-5月31日。

(二)各二级学院填写好以下表格,将电子版及纸质签字盖章版于 6月1日交到教科部:

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二○一五届学生毕业资格审核表》一份;

2.《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二○一五届因学业问题不予毕业学生汇总表》一份;

3.《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二○一五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核表》一式一份;

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二○一五届不予授予学士学位学生汇总表》一式一份。

四、工作要求

毕业证书发放、学士学位授予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信息填写、资格审核,按时如实上报,确保毕业生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详见电子版):

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二○一五届学生毕业资格审核表

2.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二○一五届因学业问题不予毕业学生汇总表

3.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

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二○一五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资格审核表

5.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二○一五届不予授予学士学位学生汇总表

6. 关于填写《学生毕业资格审核表》的说明

电子版附件下载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教科部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