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 发布部门:教务处 字体大小:

校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美育工作综合改革,推动美育工作创新发展,学校将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下:

一、参加对象

全校教职工

二、征集内容

重点征集以下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

(一)高校美育综合改革实践;

(二)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创新;

(三)高校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的实践;

(四)高校专业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

(五)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六)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七)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美育合作机制建设;

(八)高校美育智慧教育赋能的实践;

(九)高校校园文化环境育人;

(十)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

(十一)高校美育协同育人机制:

(十二)高校美育服务社会路径及实施。

三、工作原则

(一)原创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积极推进高校美育改革发展,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对高校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典型性。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学校和同行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四、报送要求

(一)案例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内容。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图文并茂。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2。

(二)征集活动鼓励创新,以往已获评为省级同类奖项的案例不得以同样内容重复参评。参赛人员需提交知网、万方或维普的案例查重报告,要求重复率不高于30%。

(三)每个案例负责人为1人,成员不超2人。

联系人:袁小青老师       联系方式:020-87478434

五、案例评选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案例进行评选,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并对获得省级荣誉的案例作品给予一定的奖励。


附件:

1.关于开展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

2.广东省高校美育优秀案例申报书

3.案例报送汇总表


广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