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2022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9日 发布部门:教务处 来源: 教务处 字体大小:

校属各单位:

根据我校教学建设工作安排,学校近期将组织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2022年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年立项建设的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详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各单位成立检查小组,展开自查工作。对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情况、预期成果达成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内容进行自查,完成项目结项相关资料的填写,并提交至教务处,由学校组织专家统一评审。

三、验收要求

(一)验收资格

参与验收的项目须通过各单位自查方可统一上报。

(二)材料要求

提交2019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立项书、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结项报告(附件2)以及相关结项支撑材料。

四、工作安排

(一)12月23日(星期五)前,校属各单位将结项相关资料(纸质版)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交到教务处(行政楼215室曾老师)。电子版文件(WORD+PDF)以“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各单位将材料打包后以“二级单位+2022年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结项”命名发送至邮箱emailofzyang@126.com。

(二)12月24日(星期六)~26日(星期一),教务处对各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12月27日(星期二)~30日(星期五),教学指导与人才培养专门委员会对项目材料进行网上评审。

五、其他

申请延期和撤销的项目须分别填写《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延期申请书》(附件3)和《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撤销申请书》(附件4)。项目延期时间为半年,学校将于2023年统一对延期项目组织结项验收。



附件:

1.2019年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一览表

2.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验收登记表

3.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延期申请表

4.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撤销申请表




  教务处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