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理工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22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5日 发布部门:教务处 来源: 教务处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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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广州理工学院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十四五”规划》文件精神,扎实启动2022年教学建设工作,学校将统一开展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校级质量工程”)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部署要求,全面对接教育部“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四新”等本科人才培养计划,持续深化专业、课程、实验实践、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关键领域改革,夯实本科教育基础,积累学校优秀教学建设经验和成果,为本年度学校申报推荐省质量工程项目、省一流专业、省一流课程等标志性成果做好提前布局与规划。

二、立项原则

项目推荐及立项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问题导向。项目须坚持从岗位和本校、本专业实际出发,深入分析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岗位特色、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须紧密结合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需求,瞄准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大力开展教学改革核心问题研究攻关。

(二)原创导向。推荐立项的项目,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 径必须兼具原创性和先进性,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教师对特定问题进行适度超前研究或改革,提出对策建议,引领教学发展方向。

(三)实践导向。项目建设应源于教学实践并致力将建设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将项目成果的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适度放宽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报告等文字成果要求。

(四)共享导向。鼓励教学平台类项目有条件对外开放,以使更多师生受益。倡导并支持跨校项目的联合建设,完善建设成果共享机制。通过各平台渠道,大力推广项目优秀成果,充分发挥项目对教学改革的示范、引领和促进作用。

三、立项类型及指南

(一)立项类型

本次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拟立项实验实践类、教师教学类和综合改革类共3大类。其中,拟立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合教学实验室)1个、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5个、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5个、课程教研室5个、专项人才培养计划2个。

(二)立项指南

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合教学实验室)。重点支持实验体系全、教学效益高、共享范围广、经费投入大的示范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要求必须有正高级职称,中心教学队伍结构合理、人员充足,实验课程体系相对完备。依托中心,持续开展实验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积极创新实验教学方式和管理机制,不断强化实验教学对理论教学的巩固支撑作用。鼓励和支持中心有条件对外开放共享,扩大优质实验教学资源的覆盖面和受益面。鼓励面向新兴产业,瞄准本校、本专业实验教学薄弱环节,积极引入外部资源,与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共建专业教学实验室,补齐专业实验教学短板。实验室采用校企共建共管方式运行,通过实验室组建校企联合实验教学团队,发挥企业(科研院所)重要教育主体作用。支持实验室师生团队参与企业课题研究(攻关),鼓励学生深入生产一线,在真实环境中开展实验学习。通过校企联合实验室建设,形成稳定长效的产教融合机制。

2.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鼓励与大中型企业、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科研院所共建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重实践教学基地内涵建设,完善基地内部教学体系和激励制度,充分调动合作方积极性,吸引合作方深度参与基地实践教学,共同开发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共同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共同实施实践教学过程、共同评价实践教学成效、共同改进实践教学方式,形成基地实践教学与专业课堂教学互促互补的良好局面,通过基地构建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稳定机制,打造一支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

3.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支持充分利用周边人文、历史、革命、自然、旅游、乡村等社会资源,联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其他高校或跨学院,共建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基地建设同时突出公益性与学术性,紧密结合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以实践课程及实践活动为主要教学手段,通过认知、体验、发现、探究、感悟等学习方式,帮助学生加深社会认识、关心社会发展,引导学生利用专业知识解决社会问题。通过基地建设,在专业教育得到强化的同时,推动实现德育、智育、美育、体育和劳动教育实践化,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

4.课程教研室。教研室负责人一般由教学名师或者专业骨干教师充任,负责人近3年主持省部级以上教学项目较多,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奉献精神,愿意全力投入教研室建设。教研室成员数量和结构合理,可持续发展趋势好。教研室依托课程或课程群组建,配有相对稳定的办公场所,制定了相对完善的管理运行制度,负责人与各成员分工明确、合作高效,教研室内部开展常态化的教学专题研讨、交流、观摩、协作等活动,实施教学帮扶、青年教师导师制和集体备课制度,在青年教师培养及师资梯队建设方面卓有成效。

5.专项人才培养计划。鼓励以特定学科、行业或产业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为主要导向,以专业或专业群为单位,通过实验班、创新班、特色班等载体开展专项人才培养计划。计划实施所依托的主要专业应为省级或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具有相对突出的办学优势,并积累了一定的教学成果。计划应瞄准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主动服务特定学科、科技或产业发展,更新人才培养逻辑,推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在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改革,积极引入外部优质资源,深化科教、产教融合,增强学生实践创新能力。通过计划实施,进一步彰显学校办学特色,提升学校社会服务能力。计划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重点支持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生物能源、海洋技术、新材料、工业 软件、公共卫生、中医药、涉外法治、小语种、数字经济、跨境电商、网络安全、乡村振兴领域人才培养计划。

四、工作程序

(一)单位推荐。2022年2月18日前,各单位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确定推荐项目,报送至教务处。

(二)集中审核。2022年2月22日前,教务处完成资格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三)公示和正式立项。2022年3月初,公示拟立项名单。

五、材料要求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2年2月18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215):

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任务书》(附件1);

2.《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任务书》(附件2)

3.《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任务书》(附件3)

4.《课程教研室建设任务书》(附件4)

5.《专项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附件5)

6.《广州理工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6)。

电子版统一命名为“xx学院+2022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资料同步发送至邮箱564391549@qq.com。

六、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保内容真实、准确,保证质量。学校将择优推荐此次立项的项目申报2022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二)为保证项目的年度执行进度,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申报,逾期恕不受理。

(三)工作联系人:许家慧,联系电话:15625079176。


附件:

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任务书

2.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任务书

3.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任务书

4.课程教研室建设任务书

5.专项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

6.广州理工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