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理工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年 “新建课程组”项目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2日 发布部门:教务处 字体大小:

校属各单位:

根据我校《课程组及课程组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广州理工〔2022〕160号)、《关于开展2023年新建课程组遴选工作的通知》(广州理工教函〔2023〕137号)和《关于公布2023年新建课程组名单的通知》(广州理工教函〔2024〕26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新建课程组的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开题论证项目

2023年立项建设的“新建课程组”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工作组织和要求

(一)开题论证工作由负责人所属二级单位统一组织,各单位需组织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

(二)开题论证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可采取现场汇报、线上汇报或材料审核等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汇报、专家提问、答辩、专家意见反馈等。

(三) 课程组负责人须结合课程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新建课程组”开题报告书》(附件2)。

(四) 课程组负责人应认真听取专家组意见,优化课程组建设方案,提高课程组建设质量。

三、时间安排

(一)4月29日前,各学院完成“已建课程组”项目开题工作,并报送相关材料至教务处。

(二)5月10日前,教务处完成“新建课程组”开题材料审核,并公布开题结果。

四、材料提交

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29日前提交电子版的《广州理工学院“新课程组”开题报告书》(附件2)和PDF盖章版的《广州理工学院“已建课程组”开题报告书开题情况汇总表》(附件3),文件命名“XX学院+“新建课程组”开题材料”。

其中《广州理工学院“已建课程组”开题报告书开题情况汇总表》(附件3)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一份纸质档至教务处(行政楼215)。

五、工作咨询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87478434


附件:

1.广州理工学院2023年“新建课程组”名单一览表

2.广州理工学院“新建课程组”开题报告书

3.广州理工学院“新建课程组”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


广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