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根据《广州理工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广州理工〔2021〕238号)(附件1),近期将开展2023年新设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各专业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附件2)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3)申报本科新设专业,基本条件如下:
(一)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二)具有完整的专业发展规划,有人才需求的论证报告和省内高校同类专业设置情况调查报告;
(三)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
(四)有支撑新设专业的相关学科、专业条件及相关科研背景,能配备完成新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必需的教师队伍及实验技术人员;
(五)基本具备新设专业必需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其中实验室、专业图书资料、实习基地等配套经费均需落实),有保障新设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六)跨院系新设专业所必需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由相关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落实。
二、申报安排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1 |
3月底 |
专题研讨会,研讨新专业建设规划和拟撤销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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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月初 |
教学工作例会,启动2022年新专业申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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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月中旬 |
学校调研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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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月中下旬 |
学院提交《申请表》初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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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月上旬 |
教学工作例会,布置二稿完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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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5月下旬 |
学院提交《申请表》二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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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6月初 |
校教指委网评、校外专家外审、校学术委集中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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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6月中旬 |
学院完善《申请表》,形成定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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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7月初 |
学校网站公示一周 |
以上级通知为准 |
10 |
7月中旬 |
学校发文 |
以上级通知为准 |
11 |
7月中旬 |
上报教育厅,提交提交教育部申报平台公示 |
以上级通知为准 |
三、材料提交与要求
1.拟设置新设专业的学院请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2. 明确申报专业类型是备案还是审批,填写相应的申请表。申报目录内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4);申报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目录的新设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附件5)。
3.学校基本情况部分的内容可以暂时不填写,由教务处核准数据后统一填写;表格中有关人才培养方案的内容按照学校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模板格式填写。
4.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稿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后请分别于上表初稿、二稿和定稿的时间节点前交至教务处办公室(行政楼215);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四、专业调整
拟撤销、停招、复招或变更学位授予门类的专业,填写专业设置调整申请表(附件6),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电话:020-87478434;
联系邮箱:emailofzyang@126.com
附件:
1.《广州理工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6. 广州理工学院专业设置调整申请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8日
广州理工学院 教务处
地址:广州校区行政楼215 电话:39728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