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9日 来源: 教务处 字体大小: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把握专业办学方向,明确培养目标定位,加强专业基础建设,保障专业资源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专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学校总体工作部署,现将有关贯彻落实《国标》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临形势  

广东省教育厅将根据《国标》完善全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方案,在学校自查自建基础上开展专业评估。从即日起,学校用一年左右时间开展自查自建,明年6月份省教育厅向社会公布全省不达到《国标》的专业名单。对没有达到《国标》的专业,省教育厅采取缩减招生指标、暂停招生等处理办法。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组织《国标》研读和学习  

《国标》明确了各专业类的基本质量要求,将作为设置本科专业、指导专业建设、评价专业教学质量的参考依据。每个专业类标准都是对该专业类所有专业教学质量的最低要求。各二级学院要以研讨会、培训会等形式,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研读《国标》内容,全面理解《国标》内涵,统一思想,以《国标》精神和要求指导专业建设和教学工作。  

(二)严格对照《国标》开展专业建设  

在学习研讨的基础上,各二级学院要统筹布置本单位各专业,对照《国标》开展检查,尤其要联系专业实际对师资队伍和教学条件进行查漏补缺,重新审视专业概述是否准确,适用范围是否恰当,培养目标是否合适,培养规格是否明确,课程体系是否科学,师资队伍是否达标,教学条件是否具备,质量保障是否有效。各专业要通过自查,发现存在问题,强化专业建设,推动专业办学水平全面对标提升。  

(三)根据《国标》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要根据《国标》,进一步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专业办学思路,精心设计培养目标,科学梳理素质、学科知识、职业能力等培养要求,合理构建课程体系并优化各类课程模块和学分要求,开足《国标》要求的核心课程。要在坚持统一要求、保证基本质量的基础上,突出各专业人才培养特色,打造应用型优势专业。有关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另行印发。  

三、材料报送  

(一)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17日前将本单位学习方案交至教务处227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786046117@qq.com。  

(二)请各专业填写专业自查表,经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各二级学院于5月31日前统一交至教务处22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86046117@qq.com。  

   附件:专业国家标准自查情况表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教务处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