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9日 发布部门:教务处 来源: 教务处 字体大小:

各学院:

为深入了解教学状况,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根据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将组织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时间为第9~11周。其中,第9周为二级学院自查阶段,第10周为二级学院总结、整改、反馈阶段,第11周为学校检查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采取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分散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由教学资料检查和座谈会两部分组成。

教学资料检查包括教师(含外聘教师)自查、学院检查和教学管理部抽查三个环节。教师自查后须填写《教师期中教学检查表》(附件1),并交至系(部、教研室);院系对教师开展全面检查并填写《期中教学资料检查记录表》(附件2)。

座谈会分为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每类座谈会又分院级和校级两个级别。

三、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课堂教学检查。检查课堂教学是否规范性,教学环节、教学进度是否合理;检查课堂教学态度、教学效果、教学方法等。

2.教研活动。检查教研活动计划的制定及落实情况是否符合学校《基层教研活动管理规定》(广州理工教函〔2022〕70号)的要求。

3.超星平台检查。检查本学期教师使用超星平台开展教学的情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平台建课情况(含资源建设数据)、教务系统同步课程的激活情况、教学互动开展情况、学生学情数据分析情况、教学过程监控情况、平台使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二)专项检查

1.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案。检查本学期所有开课课程的教学大纲及教案(至少提供第1~8周)是否符合学校《课程教学大纲管理规定》(广州理工教函〔2022〕100号)和《教案编写与管理规范》(广州理工教函〔2022〕96号)的要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试卷抽查。根据学校《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广州理工〔2021〕290号)和《课程平时成绩评定与管理实施细则》(广州理工教函〔2021〕90号)要求,对2021-2022学年第2学期的期末试卷命题、批改、成绩记录、试卷分析表等是否合理、规范和严谨等进行抽查。检查人员须填写《试卷检查登记表》(附件3)。

3.毕业论文(设计)检查。根据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广州理工〔2021〕191号)的要求,检查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完整性、规范性和质量。检查人员须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记录表》(附件4)。

(三)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

校级座谈会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初定于第11周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院级座谈会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完成后须填写《教师/学生座谈会记录表》(附件5)。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查阅资料、现场考察、随堂听课等方式的基础上,对新进教师、外聘教师以及需要帮扶的教师进行重点检查,定点帮扶,切实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二)对于学校检查的教学资料,各学院应按照通知及时送至检查现场。无故不提交者,按该项工作未完成处理。

(三)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应召开总结会议,通报检查结果,树立先进典型,完成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对教学及教学管理中出现的事故及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学院应严肃查处;对教风、学风中存在的问题,学院需组织专题研究,提出整改方案,持续跟进整改工作。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须于10月26日(第9周星期三)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纸质版(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院章)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同步发至联系人邮箱;11月9日(第11周星期三)前须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纸质版(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院章),电子版同步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区楚婷   邮箱:290629894@qq.com。


附件:

1.教师期中教学检查表

2.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记录汇总表

3.试卷检查登记表

4.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记录表

5.教师/学生座谈会记录表



教务处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