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理工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质量工程和教改项目结项验收自评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5日 发布部门:教务处 来源: 教务处 字体大小: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质量工程和教改项目的建设和管理,保证省级质量工程和教改项目如期结项,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1年省级质量工程和教改项目结项验收自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经教育厅正式发文立项的2018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和教改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2019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本年度暂不参加校级验收自评自查。

二、检查要求

(一)检查依据

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书》《开题报告书》《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评审指标(试行)》(附件2)《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指标(试行)》(附件3)逐项开展自评。

(二)检查内容

1.各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依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评审指标(试行)》(附件2)《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指标(试行)》(附件3)认真开展自评自查,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下一阶段的建设计划及思路等,注意突出亮点与特色。

2.通过自评自查进一步摸清本项目建设情况,分析完成情况及未实现任务,准确定位,及时整改,为省级验收做好准备。

三、材料报送及说明:

(一)各项目负责人于4月6日前将反映成果的《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自查登记表》(附件4)《广东省质量工程教改项目自查登记表》(附件5)电子版(WORD+PDF)发送至指定邮箱838908696@qq.com,电子版本统一命名方式为: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教改项目自查材料+项目负责人;

(二)所有上报资料除提交电子版外需要交一份纸版至教务处(行政楼215室)严馨芸老师处。

 

 

 

 

教务处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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