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2020版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0日 发布部门:教务处 来源: 教务处 字体大小:

各二级学院:

       课程教学大纲是执行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组织教学、选用教材、实施评价的基本依据。为落实人才培养方案,规范课程建设,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现就2020版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原则

       (一)目标导向原则。教学大纲要充分发挥课程教学对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撑作用,准确把握课程定位,具体明确这门课程为那些培养目标或毕业要求服务,学生通过学习该课程后,应具备的知识和应达到的专业能力等教学目标。

       (二)前瞻性原则。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体系既要遵循教学规律,又要注重反映学科新动态,更要注重与行业、职业标准相衔接。可参照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国标”提出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依据学校实际,针对专业特点和教学需要,反映教学改革成果。

       (三)整体优化原则。从全局、整体的角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体系,强调课程与课程之间、课程与实践教学环节之间的联系和衔接,避免相关课程间的内容重复,保持教学内容的整体优化。

       (四)应用性原则。要将应用型人才培养贯穿到整个课程教学之中去,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大胆改革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倡导案例式、探究式、讨论式等教学模式改革,实施过程评价与最终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模式,增强教学效果。

二、制定范围

       (一)2020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

       (二)2018-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未制定教学大纲的课程。

       (三)课程教学大纲不再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的课程。

       (四)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等有变化的课程。

       注:全校性通识选修课根据学校每学期的课程申报通知另行制订课程教学大纲。

三、制定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大纲编写小组,负责领导、指导、检查和督促本学院大纲的制定和审核工作,组织相应专业学科的专家进行审查评价。各教研室或专业系负责具体制定工作,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指定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执笔,并由教研室或专业系组织审定、修改,报学院审查。教学大纲编写实行署名制,其质量由在教大纲上署名者(执笔人、审核人、院领导)共同负责。

       (二)教学大纲由课程归属学院组织制定和审核。对于跨学院开设的交叉学科课,课程归属学院在编写大纲时,应与相关学院积极沟通,认真考虑设课学院的专业需求。国家有规定的课程既要体现上级文件要求,又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在认真调研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编写。

       (三)课程名称、总学时及学时分配(含实验学时等)须与人才培养方案中保持一致。同名课程学分不同或者教学要求有明显差异的,应分别制定大纲,注明适用专业。

       (四)教学大纲的制定要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定义准确;内容表述应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格式规范,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指导性和操作性较强;标题、序号、标点符号等应当规范使用。

       (五)编写格式应与学校提供的参考格式统一(参考格式见附件模板),各学院也可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对参考格式进行适当的修改、补充、完善,但应注意保持基本框架结构且本学院内部统一。

       (六)注重优秀教材和参考资料的选用。优先选用国家优秀教材、规划教材或高水平的自编教材;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指定有效的文献资料。

       (七)审定好的课程教学大纲各课程归属学院进行汇编。原则上,大纲编排按人才培养方案平台模块先后顺序进行,力求清晰,便于查阅。

四、时间安排

       (一)4月13日前,各二级学院部署本单位教学大纲制定工作,指定每门课程教学大纲执笔人。

       (二)4月28日前,各课程教学大纲执笔人负责完成教学大纲初稿。

       (三)5月4日前,各二级学院以教研室或专业系为小组开展讨论。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修改完善课程教学大纲。

       (四)5月5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本单位课程教学大纲编印,将电子版以专业为单位打包,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43692409@qq.com,纸质版待开学返校后交至行政楼215室教务处。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天河学院
教务处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