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首批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天院教函〔2018〕19号)要求,学校组织了首批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情况
二、项目经费
(一)学校资助每个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建设项目3000元。
(二)各学院可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给予1∶1配套经费支持,并报教务处和财务处备案。
(三)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建设经费,切实保证项目目标和预期成果的最终实现。
三、项目论证
项目正式实施前,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教学改革项目立项任务书》(详见附件)。项目所在单位应对项目建设目标、建设举措、预期成果、建设进度安排等进行科学论证。以论证后的目标、任务等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依据,确保项目建设成效。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所在学院要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管理、指导和检查,为项目顺利开展提供必要条件。
(二)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建设周期和规律,如期参加项目中期检查、校内结题验收等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成效。
(三)本次公布的项目仅为校级立项建设项目,经所在单位组织建设、并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项目验收及建设成果评定后,正式认定为校级项目。
五、其他事宜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9月10日前将《教学改革项目立项任务书》一式3份交至教务处(7-227室)。
附件:教学改革项目立项任务书
教务处
2018年7月18日
广州理工学院 教务处
地址:广州校区行政楼215 电话:39728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