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了解教学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教学管理,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2018年教学工作安排,现就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为第8周—11周。其中,第8周—9周为各二级学院自查阶段;第10周为学校抽查阶段,学校将组织人员于5月10日下午(星期四)到各二级学院抽查;第11周为各二级学院总结、整改阶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实行专项检查与常规检查、集中检查与分散检查相结合,采取个人自查、院系普查、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教师自查后填写《教师期中教学检查表》,并交至专业系(教研室);院系对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开展全面检查;教务处会同督导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进行随机抽查。
三、检查内容
(一)专项检查
1.课堂教学检查。检查上课内容是否与教学大纲相符,教学进度是否与授课计划相符,重点难点是否突出,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是否合适;检查是否迟到、早退、随意调代课;检查是否严格要求学生、维护课堂秩序;检查学生出勤率及遵守课堂纪律等学风情况。
2.实践教学检查。检查实验教学执行情况,是否与人才培养方案相符。检查毕业论文答辩,重点检查本学期论文答辩环节操作是否规范、档案资料是否完备。
(二)常规检查
1.教学资料。检查课程教学大纲(含实践课教学大纲)和教案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符合专业基本规范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编写格式是否规范(教案只需要将电子文档交至教务员处备查)。作业的深度、广度、数量是否适当、合理,作业批改(含实验报告)是否规范、及时,学生完成作业情况等;上学期试卷出题、批改是否规范严谨。
2.教研活动。检查教研活动计划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学院要对各系部或教学团队的教研活动计划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掌握学院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并引导各系部或教学团队认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确保教研活动效果。检查教研活动记录本。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考察、随堂听课和师生座谈等方式,创新检查方式,突出检查重点,力求取得实效。
(二)对于学校抽查的教学资料,各二级学院应根据通知及时送至检查现场。检查材料无故不提交者,按该项工作未完成处理。
(三)检查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召开总结会议,通报检查结果,树立先进典型,完成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对教学及教学管理中的事故及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教风、学风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专题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并切实改进。
五、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30日(第9周星期一)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报送教务处,于5月17日(第11周星期四)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送教务处。同时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和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259227354@qq.com。
附件:教师期中教学检查表
教务处
2018年4月17日
广州理工学院 教务处
地址:广州校区行政楼215 电话:39728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