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招生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1日 发布部门:教务处 字体大小: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本科双专业、双学位修读管理办法(修订)》(天院[2016]65号)的有关规定,经学院申请,学校审核,我校2017年拟开设财务管理等9个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现将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专业、双学位的界定

双专业是指辅修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同主干学科的其他专业;双学位指辅修不同学科门类的其他专业。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在校学习大二本科生;

(二)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无挂科,身体健康。

三、辅修年限

学生从第三学期开始修读,第七学期课程结束,第八学期做毕业设计(论文)。在主修专业毕业时,还未完成辅修专业、学位专业课程学习的,可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期限内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以完成辅修专业、学位专业课程。

四、证书管理

完成主修专业课程的同时又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学分的学生,在发给主修专业证书的同时,发给辅修专业相关证书或证明。具体操作与要求按照我校《本科双专业、双学位修读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执行。

五、学习形式

所报专业学生人数超过15人(艺术类达到10人),单独编班组织教学,授课时间安排以双休日和晚上为主;若所报专业学生人数达不到单独编班要求,则采用学生个人选课、随现有课程班级上课的学习形式。

六、培养费用

辅修文科类专业的学生按每学分240元收取培养费用,辅修读工科类或艺术类专业的学生按每学分280元取培养费用。

七、报名时间

2017年9月4日~9月22日

八、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九、招生专业目录见下表

十、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务必组织各班学生学习《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本科双专业、双学位修读管理办法(修订)》文件,了解双专业、双学位的内涵;明确报名条件、教学管理、毕业要求及学费收取等相关内容。

(二)学生在确保主修专业学习的基础上,应慎重选择攻读辅修专业。在正式报名前,一定要征求家长及辅导员意见。    

教务处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