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答辩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5日 来源: 教务处 字体大小:

各相关学院: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关于制定2017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天院〔2017〕79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17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方式

全校所有专业按照文管类和工科类专业进行分组答辩评审。

二、答辩程序

(一)学院负责人整体介绍本学院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校内外专家研讨论证情况,从学院层面汇报学科定位以及学科平台课程的构建思路,不超过15分钟。

(二)各专业负责人汇报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与学院办学定位、学科专业建设优势、产业发展趋势和区域建设战略需求的符合度,专业指导委员会论证意见,陈述课程设置思路,不超过15分钟。

(三)每一项汇报结束后,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进行提问,约15-20分钟。

三、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担任,各位委员依据自身的学科专长参加相应的文管组和工科组专业评审。文管组由田祥斌教授主持,工科组由曹计昌教授主持。

四、参会人员

参加评审的学院院长、副院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务干事。

五、答辩材料

(一)提交2017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文管类专业10份,工科类专业7份。

(二)答辩PPT。

六、答辩学院、日期和地点

答辩学院

答辩日期

答辩地点

管理学院

2017年6月15日上午、下午

7-322室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7年6月15日上午、下午

7-401室

信息与传媒学院

2017年6月16日上午

7-401室

财经学院

2017年6月16日上午

7-322室

建筑工程学院

2017年6月19日上午、下午

7-401室

外语学院

2017年6月19日上午、下午

7-301室

机电工程学院

2017年6月20日上午、下午

7-322室

艺术学院

2017年6月20日上午、下午

7-401室

注:答辩时间从当天8点30分开始进行。

七、后续工作

各参评专业应做好答辩记录。答辩完成后,按照答辩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八、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提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交至教务处(综合楼227室)。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教务处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