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推进学校转型发展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和《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实施意见》(粤教高〔2016〕5号)要求,学校决定组建二级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目的
建立学院、地方、行业、企业和社区共同参与的合作办学、合作治理机制,引进行业、企业全方位全过程参与学院管理、专业建设、课程设置、人才培养和绩效评价,积极争取地方、行业、企业的经费、项目和资源,合作推动学校转型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指导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发展规划、课程教学大纲。
(二)加强课程资源建设,组织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考核评价方式改革研究。
(三)推进产教融合、校政行企深度合作,积极探索协同育人新模式。
三、设置要求
(一)已有招生专业的二级学院均应建立专业指导委员会。
(二)委员会由高校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教师,以及行业协会、政府机关、大中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或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委员会成员5-7人,政府、行业和用人单位等校外参与成员比例不低于50%。
(三)委员聘期一般为三年。
四、报送时间
请相关二级学院认真做好专业指导委员会组建工作,并于3月20日之前将本单位专业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教务处(综合楼227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786046117qq.com。
附件:二级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教务处
2017年3月8日
广州理工学院 教务处
地址:广州校区行政楼215 电话:39728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