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理工学院教务处关于申报与遴选2023年新开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7日 发布部门:教务处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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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公共选修课课程管理规定》(广州理工〔2021〕28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课程建设与课堂教学改革,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应用与共享,引导高职称、高学历教师根据学科特长和研究专长为学生开设更多的公共选修课,现就关于申报与遴选2023年新开公共选修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基本原则

公共选修课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综合素质类课程,目的在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的人文底蕴,同时挖掘和优化学院教育教学资源,更好地为学生成才服务。具体设置应坚持以下原则:

1.适应面广,有利于开拓学生视野,启迪学生思维培养思辨能力。

2.有利于促进学科之间交叉融合,帮助学生了解学科及前沿知识。

3.有利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学生知识,提升综合素质。

4.有利于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提升社会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二、申报教师要求

1.为可持续建设高质量、特色鲜明的公共选修课,每门公共选修课程原则上由不少于3人的课程教学团队来承担,团队成员要相对稳定、年龄结构合理,形成梯队。

2.公共选修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应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有两年以上教学经验的教师、或者具有“双师”资格的讲师担任,开设课程内容需与主讲教师所在学科专业相匹配。

三、申报课程要求

1.公共选修课分为文史经典与文化传统、当代文化与世界视野、科技文化与科学精神、生态保护与生命关怀、艺术审美体验、社会认知与公民精神、体育类、创新创业教育类、技术设计类、“四史”教育类(包括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十类,申报时注明所属类别。

2.教学团队应对专业性较强的课程进行内容优化与重组,使课程能适应不同专业背景的学生学习。

3.公共选修课一般不超过2学分32学时,申报的公共选修课要以1学分16学时为主。

4.具有完整的教学材料,包括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案及合适的教材或参考书目等;涉及实验教学的须有相应实验教学条件。

5.公共选修课班级容量最低不少于30人,选课人数达不到30人的课程当学期停开;对连续申请 2个学期但因选课人数不足而停开的课程,暂停 1 学年不受理该课程开课申请。

四、遴选流程

1.学院推荐。2023年11月7日前,各学院根据教务处下发的申报指标(见附件1),完成公共选修课遴选工作,确定推荐课程,报送至教务处。

2.集中审核。2023年11月20日前,教务处完成材料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

3.公示和正式立项。2023年11月底,根据校长办公会审议结果,公示拟立项名单。

五、材料报送

1.申报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2);提交制作的10分钟的授课视频,其中包含课程内容介绍、主讲教师信息、授课面向对象以及对学生修读的具体要求;提供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4);提供2学时的课程教案(模板见附件5)。

申报团队将上述材料制作完成后,以“拟开设课程名称+团队负责教师姓名”制作成压缩包报送所在学院。另《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经学院审核后,需提供纸板材料一式一份交教务处。

2.各学院对遴选通过的公共选修课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填写《公共选修课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一式一份至教务处张苑妮老师。各学院申报材料以“单位名称+公共选修课申报”压缩包的方式发送至邮箱384181361@qq.com。材料报送时间:11月7日17:00前。


教务处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