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理工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2学期重修、补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0日 发布部门:教务处 来源: 教务处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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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2-2023学年第2学期重修、补修工作,根据我校《课程重修实施细则》(广州理工〔2021〕291号)和《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广州理工〔2021〕131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补修对象

(一)重修对象

符合《课程重修实施细则》中所规定重修范围的非毕业班在校生。

(二)补修对象

因学籍异动(含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等)需要补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学分的学生。

二、重修、补修课程范围

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开设的课程,详见《2022-2023学年第2学期课程总库》(附件1)。

三、重修、补修方式

(一)组班重修、补修

申请同一门课程重修、补修人数达15人及以上的,统一组班。

(二)插班重修、补修

报名重修、补修的人数不足15人的课程,由教务处将已办理重修、补修手续的学生编入下一年级同门课程所在班级听课并参加考试。

四、重修、补修程序

(一)报名

学生须仔细阅读《2022-2023学年第2学期课程总库》(附件1),在充分了解本学期开设课程的名称和上课时间后,于3月24日上午8时至3月27日中午12时登录教务系统报名,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重修、补修报名资格。具体操作方法见《学生选重修、补修课程操作说明》(附件2)。

学生原重修、补修课程与现跟读课程名称不一致,但课程性质一致时,须填写《重修、补修报名审核表》(附件3)交学院审核通过后再登录教务系统报名。

(二)交费

教务处审核汇总重修、补修学生报名结果后交名单至财务处统一收费。学生通过“广州理工学院”(微信号:gh_9d5ce8c6e91a)微信公众号自助缴费平台缴费。现重修、补修课程与原课程学分不同的,按原课程学分收费。

(三)上课

学生报名成功后须及时查阅课表,根据教务处安排参加学习。

(四)成绩考核

组班重修、补修的课程期末统一组织考试,插班重修、补修的课程期末跟班考试。重修、补修成绩记载按该课程考核成绩记载,并计算相应学分绩点。

五、注意事项

(一)课程重修、补修是学分制实施的重要环节,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格要求,认真组织好本次重修工作。

(二)教务处将根据缴费情况安排重修、补修相关工作。未通过审核或通过审核但未缴费的学生不得参加重修、补修学习与考试。

(三)任课教师须严格按照教务系统的重修、补修名单做好课堂考勤工作。

(四)学生填写《重修、补修报名审核表》(附件3)时须仔细对照课表,准确填写完整的课程名称(如大学英语阅读3,不能简称大学英语3或英语阅读3),课程名称填写错误将无法参与重修、补修。

(五)线上报名成功的同学请勿在线下重复报名,否则将导致重复扣费。

(六)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教务处刘老师,电话:020-87478434。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2学期课程总库

2.学生选重修、补修课程操作说明

3.重修、补修报名审核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