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录入、核对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2日 来源: 教务处 字体大小: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和课程编排工作有序开展,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录入、认真核对各年级下学期执行计划的各项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任务按20周安排,其中选修课程的上课时间为1-17周(第17周考试),第一阶段考试课程的上课时间为1-18周(第18周考试),第二阶段考试课程的上课时间为1-19周(第20周考试)。

二、教学执行计划由各二级学院教务干事负责录入,教研室主任负责核对,教学院长负责审批。

三、各学院需从正方教学管理系统中导出并打印2012级、2013级、2014级各专业执行计划校对单,认真核对学生所修课程的所有信息(包括公共课程的相关信息),确保各年级的执行计划与《人才培养方案》保持一致。若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对教学计划进行调整的,请务必填写“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经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审核后,报教科部复审、主管教学校领导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将调整结果填入执行计划。

四、需合班开课的课程,课程代号应调整一致;计划中如有停课做课程实训或课程设计安排的,应注明执行周次,以便统筹安排公共课合班教学;专业方向名称应与教学管理系统学籍管理模块中的名称保持一致。

五、专业课程执行计划核对单打印方法:登陆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管理→报表打印→教学计划打印→选择学院、年级、学期(各年级相应的开课学期),“专业方向”复选框不必选中,排序选项默认为“课程代码”→选择需打印的专业→点击“输出”按键→打印输出的Excel表格。

六、开设公共课程的单位(如通识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信息与传媒学院等)需从各学院教务干事处拷贝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相关专业的教学执行计划,从中筛选、打印出本单位开设的课程信息后进行校对。

七、各二级学院在第13周星期一(6月1日)之前将本单位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终稿送交教科部存档。

特此通知。



教科部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