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2日 来源: 教务处 字体大小:

各系(部):

期中教学检查是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2015年教学工作安排,学院定于第9周至第11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

全面了解开学以来学院教学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学期教学任务有序进行。

二、时间安排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从第9周开始,到第11周结束(5月4日-5月22日)。其中第9周为各系(部)自查、普查时间,第10周为学院抽查时间,第11周为院系反馈、整改时间。

三、方式和主要内容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教研室自查、系(部)普查、教科部和督导室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教研室按期中教学检查的内容,以教学材料为切入点,对本教研室教师开展自查;系(部)对本系(部)每位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开展全面检查;教科部联合督导室对全院任课教师进行随机抽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教学文件:备查的教学资料包括课程授课计划表、教案、考勤表、作业、作业记载登记表、听课记录本、专兼职教师请假记录和调停课记录、实验(实训)报告(或日志)、《实验(训)室记录本》、《实习指导书》等。

2.课堂教学:各教研室在5月8日(第9周星期五)前完成专、兼职教师课堂授课情况普查,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教科部联合督导室随机抽查全院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含实验课)。

3.毕业论文(设计)情况

依据《关于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中的时间安排,抽查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和答辩工作的进展情况。

4.开展青年教师授课竞赛,增进教师业务交流。(详见天院教(2015)9号文件)

5.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

四、基本要求

(一)各系(部)应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宣传、组织和动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于5月6日(第9周星期三)前将工作方案报送教科部;5月25日(第12周星期一)前,将《教师期中教学检查表》和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送教科部,以供交流、存档。

(二)对于学院抽查的教学资料,各系(部)应根据通知及时送至检查现场,无故不提交者,按该项工作未完成(结合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处理。同时,抽查的结果也将与系(部)年终KPI考核工作挂钩。教学资料的抽查安排另外下文通知。

(三)检查结束后,各系(部)应召开总结会议,通报检查结果,树立先进典型。对教学及教学管理中的事故及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教风、学风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专题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并切实改进。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教科部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