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理工学院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年新建课程组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4日 发布部门:教务处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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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队伍的教学水平,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加强课程建设,规范专业和课程管理,健全和完善课程体系,根据我校《课程组及课程组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广州理工〔2022〕160),学校决定开展新建本科课程课程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结合我校学科专业特色,梳理各类课程内容知识点,打造具有我校特色的课程组。根据“新工科”“新文科”建设要求,围绕地方产业需求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凝练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系统设计课程体系,形成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应用型课程组格局。根据课程组的内在联系对课程内容进行改造,设计知识图谱,优化配置理论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实训实践教学等内容。

二、遴选条件

1.课程组实行课程组负责人制,课程组负责人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背景,具备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及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带领课程组展开各项教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2. 我校本科教学计划内已纳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且制定了课程教学大纲的课程原则上均需设置课程组负责人,该课程任教教师人数不足3人的,应并入相近课程的课程组。

3.原则上一个课程组设一名负责人,课程组成员不少于三人,其中课程负责人负责的课程组个数不宜超过两个。课程组成员应包括课堂讲授、实验实训指导等环节的教学人员。

4.由2个(含2个以上)专业共建的课程组归属课程组组长所在教研室建设与管理。

5.课程组工作职责详见《广州理工学院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附件4)。

三、遴选原则

各学院应根据专业课程要求积极组建课程组,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遴选20个新建课程组。对于遴选出的新建课程组,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

四、遴选程序

1.学院推荐。2023年11月24日前,各学院根据教务处下发的申报指标(见附件1),完成课程组遴选工作,确定推荐课程组,报送至教务处。

2.审核立项。2023年12月日前,教务处完成课程组材料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公示和正式立项。

五、材料报送

1.负责申报课程组的教师填写《广州理工学院课程组建设方案计划书》(附件1)和《广州理工学院课程负责人申请表》(附件2),申报团队将上述材料填写完整后,以“2023课程组名称+课程组负责人教师姓名”制作成压缩包报送所在学院。经学院审核后,需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

2.各学院对遴选通过的课程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填写《广州理工学院新建课程组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袁小青老师。各学院申报材料以“单位名称+2023年课程组”压缩包的方式发送至邮箱2440277599@qq.com。材料报送时间:11月24日前。


教务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