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理工学院关于遴选推荐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8日 发布部门:教务处 来源: 教务处 字体大小:

校属各单位: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强化课程思政 建设一流课程的意见》(粤教高〔2019〕7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学校本科课程建设与课堂教学改革,根据《广州理工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广州理工〔2021〕124号),我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学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课程均可推荐。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推荐方式及数量

学校拟立项建设5类一流课程10门(含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其中,线上一流课程1-2门,线下一流课程3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4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1门,社会实践一流课程1门。

本次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每个二级学院申报课程不超过4门。

三、推荐条件

(一)申报的一流本科课程须为学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并独立设置的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优先选择前期已有建设基础、教学成效明显的课程。

(二)申报课程应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有实质性创新和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三)课程负责人必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课程团队成员规模适中、结构合理,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课程入选后,课程负责人需继续参与课程建设与服务不少于5年。

(四)不支持未贯彻落实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要求的课程。

四、推荐要求

(一)工作要求

各部门须对照学校有关要求,严格开展院级课程申报审核和遴选工作,拟推荐课程必须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统一组织评审,所推课程要按照课程质量高低进行综合排序。

(二)材料要求

请校属各单位于2021年9月13日前向教务处提交如下推荐材料:

1.纸质材料:2021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2),待返校后加盖学院公章将纸质材料报送行政楼215办公室区楚婷老师处。

2.电子材料存储介质:包括2021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1)、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2,格式为WORD版本,文件命名格式为:XX学院-XX课程-申报书.doc)、申报书附件材料(每门课程设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命名格式为:XX学院-XX课程-附件材料,所需提供附件材料及文件要求详见申报书“附件材料清单”外,须另附专家评审具体意见)。所有材料电子版于2021年9月13日前发电子邮箱290629894@qq.com。

五、评审方式

一流课程由学校教学指导与人才培养专门委员会网络评审,教务处汇总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六、课程管理

校级一流课程实施动态管理,对课程实际应用、教学效果和共享等进行跟踪监测。校级一流课程建设期三年,其建设和改革成果在学校网站上集中展示和分享,且定期更新资源和数据。对于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将予以撤销。


附件:

1.校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1)

2.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2)





                                 教务处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