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理工学院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和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7日 发布部门:教务处 来源: 教务处 字体大小: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优质专业建设,推进学校内涵发展,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和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申报条件

各二级学院满足下列条件的专业可进行申报:

(一)专业定位明确。申报专业须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不得为专业类、专业方向或其他形式。专业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二)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师德师风问题、重大教学事故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专业建设,成效明显。

(四)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教学水平高。

(五)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专业,学院应优先推荐申报:

1.具有重点学科支撑的专业;

2.获得校级立项专业类项目;

3.通过校级验收专业类项目;

4.有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等支撑的专业。

二、申报名额及程序

(一)申报名额

学校拟立项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原则上每个学院限报1个。

(二)申报程序

1.学院推选。请各学院根据申报条件和名额,组织开展院级专业推选。

2.资料提交。2023年4月28日前,请各学院将《广州理工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及支撑材料完成提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行政楼215室教务处曾老师(联系电话:020-87478494,联系邮箱:emailofzyang@126.com)。

三、遴选原则及程序

(一)遴选原则

1.专业同类相比。根据教育部92个本科专业类,将各学院申报专业按照同一专业类分组相比,择优推荐。

2.注重引领示范。侧重遴选建设新工科、新文科示范性专业,引领带动全校专业建设。

3.聚焦后期发展。优先推荐具有省级特色专业称号、具有省级重点学科支撑、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等,专业基础好、学校投入大、发展后劲足的专业。

(二)遴选程序

1.形式审查。5月初,教务处组织人员根据申报条件对各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专家评议。5月中旬,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申报条件对各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2023年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拟推荐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发文公布。


附件:广州理工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教务处  

2023年4月7日